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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爱钱的林志高 ...

  •   刚刚乘坐球队的大巴回到俱乐部,林志高顾不上想要跟他恳谈一番的主教练沃诺克,飞快的跑向了俱乐部会计的办公室,从她手里接过了新鲜热乎的一沓钞票。

      虽然钱不多,只有一千欧元,但对林志高来说,这绝对是他来到英国后挣到的第一笔巨款了。他忍不住亲吻了一下手里的钞票,高呼道:“I LOVE MONEY!”

      “噢,lin,那上面有那么多的细菌。”跟随林志高而来的主教练沃诺克看到这一幕,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每一张钞票刚被印刷出来的时候绝对的纯洁无比的,弄脏他们的是我们这些随时随刻都携带着细菌的人。”不管主教练怎么说,林志高也不会被打消掉对钱的热爱。

      对于这个用“纯洁”二字来形容钞票的少年,沃诺克是彻底的感到无语了,不过他很懂得转移话题:“lin,有没有考虑过跟俱乐部签一份正式的合约?”

      林志高眼睛一亮:“正式的合约是指……”钞票!每一个跟俱乐部签订了正式合约的球员都有着固定并且不菲的周薪!

      沃诺克笑道:“周薪一万欧元英镑,三年合约,外加每年5%的加成。”

      一万欧元,就是快十万人民币!林志高从没想到过自己会这么快就走上职业足球的道路,不得不说,这样的周薪对他的吸引力确实挺大,特别是对比着他之前一千两百英镑的周薪来说。

      不过……

      “教练,你可别想骗我。”林志高得意洋洋的说:“我早就看过报纸了,去年英超球员的平均周薪是2.2万英镑,你给我1万欧元就想打发我么?而且,你还没给我说这是税前还是税后,你们英国的税收简直是要吓死人,一次砍下去都快一半了。”

      沃诺克的脸色不由尴尬起来。

      林志高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摸摸头,嘿嘿笑着说:“教练,别怪我说话不好听,是个人都得为自己争取利益不是?而且,这俱乐部又不是你给我开工资,我要多少钱,跟你也没关系不是。”

      “lin,其实我想跟你说的是。”沃诺克觉得有点不好启齿,但为了签下这个他看好的少年,他还是说出了口:“自从去年我们换了老板以后,球队里球员的工资早就赶不上英超的平均水平了,他连转会的时候都舍不得花一分钱为球队购买新球员,更别说是提高俱乐部的平均工资了。”

      林志高点点头,恍然大悟道:“我就说嘛,意大利人是最抠门而且爱占小便宜的了。”

      “……俱乐部的老板是马来西亚人。”

      “呃,马来西亚人我不熟,这个我不好评价。”

      沃诺克深吸口气,说道:“不论如何,我会为你争取到最好的利益的,但我希望你能考虑一下和俱乐部签约的事,lin。”林志高年纪太轻,英超球队又一向偏好年纪小发展潜力高的球员,沃诺克担心林志高被别的球队挖走。以他对曼联的那两个进球,这种事情确实很容易发生。

      林志高不在意的挥挥手:“还考虑什么呀,当初我来俱乐部不就是想跟你们签约的么。这事教练你帮我看着办,我明天来训练的时候带着笔就好了。”

      沃诺克高兴道:“那你今天好好休息,明天签约后,我会和教练组结合你身体的情况,为你做一份详细的训练项目来的!”

      林志高点点头,小跑出了俱乐部的大门。

      俱乐部距离林志高租住的公寓有十几英里的距离,有一班巴士可以直达,林志高一般乘坐红色巴士来往公寓跟训练场,不过偶尔他也会用双腿跑着来回。

      今天对阵曼联的两个进球,让林志高直接收获了一千欧元,快一万人民币的样子。虽然在英国生活的时间渐长,林志高也早就学会了买东西的时候不再把价格乘以汇率系数让自己肉疼,但是这个钱不同,这个是自己挣的第一笔巨款!当然要换算成人民币好得瑟得瑟了!

      而且曼联的强大众所周知,能进曼联的球,就说明他自己是真的有实力。林志高不由得开始憧憬起来自己进了一线队后,每周有比赛打,每周有进球有奖金的日子了,这么一想,更是兴奋。

      精神异常亢奋的林志高一路跑回了泰晤士河边的公寓,这一片儿大学特别多,出租给学生的公寓也多,而且便宜,刚来到伦敦,林志高就租了这里的房子,以前他是跟一个非洲黑人同组,后来签进女王公园巡游者俱乐部,有了收入,他就自己租了一间。

      不得不说,白种人,黄种人,黑种人就是差别大,那黑人兄弟身上味儿味儿的,林志高要不是实在承受不住,也不会自己承担一间公寓的房租,那花出去的可都是钱啊!

      “嗨,丽贝卡~”跟执着水壶在公寓外花坛里浇水的房东夫人打了个招呼,林志高一头扎进公寓里面。

      五十多岁,常常板着一副面孔的房东夫人对着林志高的背影一本正经的说:“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要叫我包法利夫人。”

      冲上二楼,林志高不顾满身的汗水,一把将自己扔进床上,然后兴奋的拿起手机,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喂,爸?”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有一道女声传来:“老林,找你的。”

      “谁啊?”林长安刚从厕所刷了牙出来,还没吃早饭,闻言将头从门那边伸出来,问自己老婆。

      “你儿子。”

      “我儿子不是你儿子啊?”林长安眼瞅着妻子板着脸走进厨房,连忙过来客厅拿起了电话:“高高啊,想爸爸了?”

      “爸,我妈还生着气呢?”

      “你妈就那样子,从你说要踢球后就整天板着个脸,不过甭怕,她也就是担心你前途来着。要是咱高高什么时候出息了,挣着大钱了,你妈保准儿回心转意。”

      林志高也不担心母亲跟自己怄气这事儿,爸爸说的没错,等到什么时候他挣大钱了出息了,妈妈一准还跟以前一样疼他。现在跟他生气,不就是觉得踢球没前途,还想让他上大学去么。

      “爸,我今天跟曼联打比赛来着,进了他们俩球。”想到今天的比赛,林志高喜滋滋的说。

      “哦,曼联啊,你们球队跟他们青年队踢来着?”

      “不是青年队,是全主力队伍,什么鲁尼啊贝尔巴托夫啊费迪南德啊都在呢,就这样牛B的队伍,你儿子我还是一往无前,一下子灌进去俩呢!”

      林爸爸一愣,虽然对足球关注不多,但他可不是不知道主力曼联是什么样的队伍,直觉的,他不信自己儿子的话。

      林志高看了一下表,“爸我不跟你多说了啊,国际长途贼贵,你等着明天早上看报纸新闻什么的吧,你儿子我一准儿在上面。”说完他就“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

      林长安把电话放下,去厨房拿早餐。钱红艳板着脸递给他一碗豆浆,林长安看了妻子脸色一眼,装作不经意的说:“儿子说要跟球队正式签约了,还说他昨天打比赛得了一千欧元奖金。”

      钱红艳冷哼一声:“他从小到大,花我一百一千个一千欧元都有了,刚挣了这么点儿钱就兴奋的跟你学来了?”

      知道妻子还在跟儿子置气,林长安嘿嘿笑了一声,不再争辩,去客厅吃早饭去了。

      ……

      林志高洗了澡换了衣服,抱着足球又去了附近一所大学的足球场里面训练自己,来回运球控球跑了有两个小时,这所大学的校足球队的队员们都到了。

      林志高识趣的抱起足球走出了球场,还没走远,就听到有人喊了他一句:“女王公园巡游者(Queens Park Rangers)的lin?”

      林志高扭头,发现是他们足球队的队长在召唤自己。他抱着球走过去,问道:“你们喊我?”

      “哈哈,还真是你。”红头发的足球队长笑着说道:“今天下午我们开比赛,大家都说那个进球的小子就是天天来蹭我们足球场使用的中国人,我原本还不信呢,果然是你啊。”

      “你们想干嘛?”林志高有些好奇,又有些警惕的问:“你们每次训练,我可是都走开了的。”

      “没什么,就是想找你一起练球。”足球队长笑着说:“我们也要打大学生联赛了,看你今天比赛技术很不错,愿不愿意教教我们?作为交换,以后你可以随时来球场训练,保证没人赶你。”

      林志高点点头,足球从手里滑到脚上,然后一个勾挑,足球被红头发的青年忙不迭的接住。

      林志高指指他们:“你们先来,让我看看你们的技术。”

      ……

      和大学足球队的球员们练到华灯初上,林志高才再次返回自己公寓。一整天的比赛加训练让他的汗水出了一层又一层,起码湿透了三件衣服,可是林志高的精神依旧饱满,洗过澡后还有功夫抱起语言书籍来啃。

      来到英国三个月,头两个月时间他用来适应环境和学习语言,不知道是不是被雷劈过的缘故,林志高现在的记忆力特别的好,基本上算的是过不不忘,两个月的时间就让他成功的融入到了周围的环境。

      如果有人想要疑问且震惊的问:雷劈?!

      是的,被雷劈。

      在发现雷击带给自己的好处之前,林志高一直很愤世嫉俗,很想诅咒老天不公。半年前,他还只是中国Z市里一个普普通通的高二学生,每天对着书本家长老师生活的枯燥又乏味。

      高中生活太压抑,迫切需要些刺激,林志高就那么着偷偷跟班花早恋了。本来照这个规律发展下去,这本书写的就只能是一校园纯爱片,可是不凑巧的是,班花的老爸是高中校长,除了这难缠的爹,班花同学还有一个死忠的恋慕者,父亲是混Z市□□的,他自己也是高中学界出了名的混混。

      林志高跟班花早恋的事儿不知道怎么传了出去,被这混混知道了,在某次放学后林志高送班花回家的路上,混混带人堵住了俩人的路,他们手里拿着水果刀,表情凶恶,起码有七八个人。

      混混一边让手下揍林志高,一边威逼班花跟他谈恋爱,还对班花动手动脚的。在班花哭的声嘶力竭的泪眼朦胧中,被打成猪头的林志高怒从心中起,恶从胆边生,捞起板砖开始跟人混战,然后失手把混混砸成了重伤,自己也挨了一刀。

      这事儿后来闹大发了,前脚后脚从医院出来的林志高和混混双双被各自的学校开除,班花也被自己老爸转了学。林家不是有权有钱的人,林志高父母求了无数学校,也没人肯收林志高当学生,林爸爸送礼求好问了很多人,才有人偷偷告诉他们:“你儿子居然敢和校长的女儿谈恋爱,现在他被退学,那校长已经说了,林志高道德败坏,不配上高中”。直接把林家人气了个半死。和林志高大家的那混混也不上学了,就跟着自己老爸混□□。

      但是两边的梁子是结下了,那混混不上学后空闲挺多,每天不是带着人在林家小区门口打转,就是去班花的新学校堵人。

      林志高那段时间彻底陷入了低谷之中,过去的同学老师都已经不再联系他,甚至装着不认识他,父母的同事也都觉得他是个坏孩子,林志高父母为他上学的事着急上火,也没心情关心他的心理健康。

      后来林志高忍不住也去了班花的新学校找人,但是却遭到了冷淡的对待,心灰意冷的他神情恍惚的回家,被混混带着人又堵住了。

      然后就是一对N的混战,这次混混学聪明了,怕进局子没下狠手,把林志高揍的鼻青脸肿胃出血,然后看天色突然暗下来要下雨,才放了手把林志高丢在巷子里走了。

      林志高还有神智,淋着大雨的他七手八脚的挣扎起来,要走回家,刚出了巷子就被天边的一道滚雷给劈中了……

      再然后事情就简单了,浑身毛发焦黑,晕倒在路上的他被抢救进了医院,神智一度被诊治成了重伤无救,被抢救回来后,却奇迹般的几天之内愈合了伤势,可以出院了。

      但是因为他入院时候伤的太重,而且没人相信人被雷劈中了还能活下来,所以都觉得他是被那混混严重折磨了,警察一番追查下来,那混混的同伙连带他自己都进了少年劳教所,而林志高的父母也如惊弓之鸟,在林志高出院后一致认为他不能再在国内呆了,害怕儿子被报复的他们决定将儿子送出国。

      欧洲,美洲和加拿大澳大利亚之中,林志高选择了欧洲,林长安夫妇花了一番力气才将他送来了英国,并且交代他好好学习,在国外上个大学来。

      但是一个人留在了伦敦的林志高,却在之前的生活中突然被现实教会了钱和权的重要性。如果他们家有钱或者有权,他就不可能被退学,不可能被那混混当成软柿子捏,反过来,到时候就该是他把那混混当柿子捏了。

      他在伦敦的语言学校里压根静不下心来学习,每天都是想着怎么寻找挣钱的法子,如此心浮气躁的过了大半个月,在学校组织的一次考试里,他的成绩居然学的还不赖,而且林志高渐渐的发现,自己的记忆力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好了,有些文章看一遍就能完整复述下来,甚至背下来也不是问题。

      而且不知什么时候,他也突然发现自己变得体力特好力大无穷了,帮房东丽贝卡搬家具去三楼,一口气下来都不带喘不带累的。苦思许久之后,一次恍然间,林志高全把这些当做了被雷劈后的福荫。

      足球这项世界第一运动在中国不怎么火热,关键是因为国足实在是太臭了。但是在欧洲,这是名副其实的世界第一运动,社区里,街道里,学校里,到处都能看到踢球的身影,甚至是语言学校里也有一支球员流动性极大的球队。

      环境熏陶之下,林志高渐渐知道了足球这项运动在欧洲是有多受欢迎,职业球员挣钱又是有多高,从语言学校毕业后,他突然就决定不再上大学了,就凭着自己这身力气做一个职业球员好了!

      这个想法虽然是灵感的闪现,但是却让他觉得越来越靠谱,于是林志高也不去申请高中入读,每天就看电视里的比赛,然后去球场上自己试验,等到他觉得自己的实力赶得上电视比赛里球员们一多半的好了,就鼓起勇气要去足球俱乐部自荐。

      去女王公园巡游者其实只是他的第一站,他本来已经做好了一路自荐一路不被接受的打算了,没想到沃诺克是个识才的伯乐,心地也好,就那么接受了他。

      和俱乐部签了试用期的合约后,林志高兴冲冲的把这件事告诉了父母,他原本以为父母会支持他做的这个决定,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父亲林长安觉得他年纪还小,多走走弯路是没什么,他母亲却为此生了一场大气,还在电话里怒斥林志高:如果把你送去应该是让你玩物丧志的话,你爸和我在国内累死累活的攒钱供你读书又是为了什么?!

      从那以后,林志高他妈就不再接他的电话了,只是每月的生活费照打给他。林志高心里很是难受了好长时间,直到他决定要用自己在球场上的表现让母亲对自己改观,换为支持自己后,他才算是重振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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