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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婚约与条约 ...

  •   在十四府里待了三天,洛芙总算得空出来去瑰房看看。和茗霞合计和一下,还是决定先开一间分店比较妥当。至于地点,则选在皇亲贵族府第比较集中的北区。除了卖玫瑰水,洛芙觉得还可以在内堂试做美容院,用花水、果汁敷脸,再办次卡或月卡吸引顾客,聘请几个手脚伶俐的女孩当营业员。茗霞经过这三年的锻炼,对生意也熟络不少,当两家店的店长不成问题,至于她这个正牌老板嘛,就有空来看看吧!
      不过卖店面还真是个挺不容易的活,逛了一下午,才相中一间合意的。是间三层的楼,面积大,采光好,地点也不错,就是店主口开的大了点,要价6000两银子。
      6000两可不是个小数目,据她所知,一个阿哥一年的俸禄不过两千多两,她的玫瑰园这么大的地也不过5000两,不可谓不贵啊!可是白展堂同志曾经说过,“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咬咬呀,还是决定明天去杀个价,把约签了,舍不得孩子套不只狼,豁出去了!
      累了一天,洛芙实在没体力去十四那儿陪他吃饭,回书局随便吃了点,就倒头大睡了。

      一夜好眠,洛芙早上神清气爽地做了广播操健身,吃了早点打算出门。
      一辆马车停在门口,洛芙认得那时十四府中的,心下叫惨,那家伙准是又叫她过去当保姆了!正想过去和车夫打个商量,不料帘子一掀,里面坐着的赫然便是十四。
      “胡闹,伤还没好你出来干嘛!”洛芙缓过神来,立即出口斥责。
      “你昨天去哪了?答应回来吃饭才让你去的,怎么言而无信?”十四提出“控诉”。
      “我实在累得没心情吃饭。一下午逛了百来家店,体力劳动家脑力劳动,简直要人命!”
      十四撇撇嘴,对这个结实显然还不太满意,“今天总没事了吧!”
      “今天当然有事!正要去谈买店面的事,要紧的很!对了,那家店离你府很近,以后叫你的福晋、侧福晋、小妾、情人的都来光顾啊!”店还没影,就先打起了广告,真是不失生意人本色。
      “还有什么事要办,一次说清。”
      “还要挑几个伶俐的丫头当店员。”洛芙据实以告。
      “李庆,都听清楚没?”十四看向坐在对面的管家,“把小芙刚才交代的事情办了。”
      李庆连忙问清了店址、开价,匆匆下了车。
      看来贵族阶级的生活还真爽啊,随便抬抬手,就有人伺候。封建社会服务业之发达,现代社会恐怕是拍马也赶不上了!
      “八哥府里今天有布库比赛,我带你去看。”十四伸手扶她上了车,脸上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才到八阿哥府门口,就早有太监等在那里了,清朝的情报工作效率之高让人咋舌。圣旨有召,要她和十四见宫面圣。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见康熙,她都觉得心里毛毛的,那只老狐狸,算计一箩筐!一点都没有小玄子的可爱!
      不过说来老康也挺不容易的,从小到老除了忙着杀螯拜、平三蕃、定西北、安苏俄之外,还要抽空陪小MM谈谈恋爱,生几十个才貌双全的儿子供姐妹们YY……真可谓“衣带渐宽终不悔,春蚕到死丝方尽”啊!
      见就见吧!反正她现在一戒在手、万事不愁。跟在十四后面慢悠悠的逛着乾清宫。
      康熙还是老样子,三年的时间里没变老多少。行完宫礼,还赐了张凳子给他坐,十四就没有了,反正他也用不着。
      “韩姑娘,再看到你还真让朕吃惊不小,三年前,你意外失踪,遍寻不见;三年后,又毫发无伤的突然出现。要不是前几天听老五说起见过你,还真难以置信!”康熙靠坐着,目光有些玩味地在她身上游走。
      “不过是命大,老天爷庇佑罢了。”洛芙也不傻的和他打哈哈。
      “老十四,听说这几天你都和韩姑娘在一起,倒是很懂尊师重教的道理啊!?”康熙把炮口对准了十四。
      “呃!儿子……儿子和小芙比较谈得来。”一下子想不出什么好借口,索性说实话了!
      “恐怕不只是比较谈得来吧!你抗旨不婚是不是为了她?”康熙的语气一下子凌厉起来。
      咦!怎么把屎盆子扣她头上来了?刚要张嘴申辩,十四已经比她更快地开了口:“没错,儿子今天冒死也要讲实话,除了小芙,其他女人我一个也不要!”
      “碰!”镇纸拍碎的声音。
      “胤禵!别忘了你是爱新觉罗家的子孙,要为皇家开枝散叶,怎么能只有一个女人?更何况她还是个汉人女子,根本没有资格做嫡福晋!”康熙愈发咄咄逼人。
      “那儿子就终身不娶嫡福晋!”十四扑地跪了下来。
      “胤禵!”——天怒。
      “皇阿玛!”——人怨。
      “咳、咳!你们能不能容我说句话。”洛芙不怕死的打断二人对决。“我好象没说过要嫁十四阿哥啊?我比他大好几岁,当他姐姐还差不多!”
      两双眼睛齐刷刷地把目光定在她身上,康熙眼里的怒火慢慢平息了;十四眼里的怨气却瞬间爆发了百倍!他突然从地上跳起来,一步步向洛芙逼近,好象随时都要伸出手掐死她。
      好恐怖!!洛芙连连后退,强笑着开口:“也我没说不嫁嘛,是不是?”保命要紧啊!
      “哈哈哈……”畅快的大笑居然来自刚才一直怒气冲天的康熙。
      “老十四,你要的女人还真有意思,朕倒是挺期待她当朕的媳妇了!”康熙的态度忽然有了180度的大转变。
      这下傻眼的不止洛芙,连十四都呆了,“皇阿玛,你——你怎么——?”
      “老十四,还不带着你的侧福晋去见见你额娘!”康熙特别强调了“侧”字。
      十四怔了一下,随即狂喜地跪下,“谢皇阿玛赐婚!谢皇阿玛恩典!”起身拉过还在一旁充木鸡的洛芙,飞快地跑了出去。

      啊!!!她快要被这两父子逼疯了!老的精神分裂,阴晴不定;小的霸道无德,逼良为妾,呜呜……还让不让人活!
      手被十四拽的好疼,他只顾着一个劲往长春宫冲,也不看看她的脸都绿成黄芩牙膏了!越想越气,抬起他的手狠狠咬了下去。
      “啊!你干什么?!”十四甩手大叫。
      “我还想问你想干什么呢!你不想娶完颜月如可以再想别的的办法,干嘛非把我拉下水?”洛芙不甘示弱的顶回去。
      十四静下来,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望着洛芙,“你以为我刚才是在演戏骗皇阿玛?”
      “难道不是吗?”而且演技一流,洛芙在心里补了一句。
      募地,身体失去重心,栽到了十四炙热的怀抱中,一双有力的臂膀将她紧紧环住。正想抬头抗议,唇上却一热,十四的唇已经覆上她,进而纠缠辗转,令人窒息。
      “呼——”猛力推开十四,洛芙大口呼吸,面色也因缺氧而一片潮红。“你——你——你去死啦!!这可是人家宝贵的初吻耶,呜……居然被你这个臭小鬼……”洛芙恼羞成怒。
      “现在你还觉得我是在演戏?”十四反是一派泰然。
      “你——来真的??”
      “对,我是认真的,而且势在必得。”十四的语气坚定无比。
      晕死了!洛芙抱着头蹲下来,“你让我好好想想。“她是计划要在这儿谈段浪漫的恋爱,可是压根没把这小鬼列入侯选人名单啊!
      “你已经在皇阿玛面前答应了,而且皇阿玛还给我们指了婚,从现在起,你就是我胤禵的侧福晋了。“十四“好心”的提醒她。
      “我不做小老婆!”不管做谁的,洛芙一听到“侧”字就受不了。
      “我只会娶你一个老婆,所以没有分嫡侧的必要。”十四嬉笑着捡好听的安慰她。
      “可我对你没有男女之情!”洛芙击中关键。
      这下换成十四的脸绿了,从牙缝中迸出一句话:“限你在最短的时间里喜欢上我!”
      万能的神啊,求你让我晕倒吧!洛芙在心中祈祷。三秒之后,她得偿所愿,两眼一黑,栽倒过去。

      再醒来应该是在深夜,洛芙眨巴眨巴眼睛,努力适应周围的黑暗。偌大的屋子里,只有案边的烛台上的蜡烛散发出一线幽光。她的手被伏在床边睡着的十四攥着,听他绵长的气息,应该已经睡熟了。他还真是会胡闹,伤还没好就这样,被人知道还不知又怎么传了?
      洛芙静静地仰躺着,趁着这刻的宁静,整理一下自己烦乱的心绪。十四说喜欢她,要娶她,甚至不惜为她抗婚顶撞康熙。如果说完全没有触动,那是骗人的,但她大他好几岁,真在一起的话,会不会有人骂她诱拐未成年少男?
      虽然过去的三年里十四成熟了很多,也逐渐有了男人的担当,有时连她都觉得自己被他所吸引,但他毕竟是皇子,背后有那么强大的皇室,他能只娶一个老婆吗?何况一入侯们深似海,真的嫁给他,是不是就要和快乐、单纯、充实的生活说再见?她的赚钱大计、她的如歌茗霞、她的玫瑰园都会变的可望而不可及吗?不,她不要!绝对不要!
      “小芙,恩……小芙,不要走!小芙……”床边的人一串梦呓,握着她的手也愈发收紧。
      怎么办?看着十四,刚刚坚定的决心又不禁软了下去。她要怎么办呢?
      一夜无眠。

      “小芙,你醒啦。”早晨十四一睁开眼看到的就是洛芙睁着一双大眼睛,看着床顶发呆的样子。
      “嗯”熊猫眼转向他。
      十四落寞的站起来,走到窗边,“你就这么讨厌我?”
      欸!她有说过吗?
      “呵呵,你都抑郁到了晕倒的程度了!”听着像在自嘲。
      “是哪个庸医说我晕倒是因为抑郁难平的?过来,我有话跟你说。”
      十四乖乖走过来,坐在床边。
      “我并不讨厌你,可对你也没有男女之情,既然皇上给我们指了婚,那不妨给大家一个机会,以一年为期,在这一年里,我会把你当一个男人来看,试着交往;但是你必须先答应我三个条件:
      一、不能强迫我做我不愿意的事。
      二、不干涉我的事业和交友等私人事务。
      三、这一年里你不能喜欢或迎娶别的女人。
      若是这三点中,你有任何一点做不到,就自己去找皇上取消婚约,行吗?”这可是她想了一个晚上想出来的办法,虽然还不是最好的,可暂时还能凑和。
      “好。”十四答应的爽快。
      “小芙,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希望你能听我的。”
      “说吧。”姑且听听。
      “虽然我知道你和如歌的感情很好,但既然我们已经指了婚,你再住在另外一个男人家里就不太合适了,所以我希望你搬出来。”先除掉白如歌这个大前提再说。
      想想还有点道理,古人对名节什么的可是看得比命还重。“好吧,等玫瑰园那边的房子建好了,我就搬。”
      “好,近期,你就先在我这住着吧!”十四的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不过洛芙也不计较,随意点点头,乐的十四嘴角都扯到了耳边。嘿嘿,她可没打算交伙食费,到底是谁占便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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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林,你的建议挺好 ,我会考虑把它写进后面去,别告我侵权哦,哈哈!
      大家想看小颠覆还是大颠覆啊?大家觉得文写多少章合理?50章行吗?
      to夜雨:如果只有一个老婆的话,我认为是没有什么大小之说的.而且真的当上嫡福晋就能让大家和女猪满意了吗?关键还是在一对一吧!仅是个人见解,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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