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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报纸 ...

  •   我和左依依大概是这个星球上最奇怪的一对情侣:上一秒还吵得不可开交,下一秒竟腻歪得如胶似漆。虽然有些折腾,但我却还挺享受这样的生活。就在刚才,左大小姐从厨房里端出满满的一碟咖喱鸡,还亲自夹了块鸡肉送到我的嘴里,尽管味道不怎么样,但她的这份心意足以让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味道怎样?”左依依侧过身来,右手紧攥着木筷,一脸认真地看着我。
      难得能听到左大小姐用这么小心翼翼的口吻对我说话,有点想笑却又害怕自己的笑声会惹毛她,于是只能故作认真地舔了舔口中残余的咖喱酱,诚实地说:“辣了点。”
      “那是因为你买的调料包不好,”她皱了皱眉,理所当然地叮嘱道,“下次记得别买这个牌子的咖喱酱……鸡肉呢?是不是很有嚼劲?”
      “嚼劲?”我又夹了块鸡肉放到嘴里,使劲地嚼了几口后,依旧是老实地向她报告,“肉好干,是不是煮过头了?”
      左依依的脸色一沉,却还是死要面子地挑起左眉解释道:“这是你上次在超市里买的鸡肉,肯定是你挑得不够好,这肉太老了。”
      “嗯,应该是吧。”我点点头,表示自己认同她的说法。
      至此之后,左大小姐便不再开腔,只黑着一张小脸、默默地翘着二郎腿,还时不时地端起碗扒一口白饭。这顿大概只开席了十分钟的晚餐看似平静如常,但内里却暗藏杀机:左依依由始至终都把我煲的莲藕猪骨汤冷落在一旁,并且死都不肯夹一丁点菜吃。其实今晚的菜式很丰富,并且都是左依依喜欢吃的:有水煮牛肉、糖醋排骨、白灼娃娃菜以及咖喱鸡——除了最后一道咖喱鸡,其他的菜都是出自我手。看到左依依那强装淡定可又不愿服气的表情,我无奈地笑着夹了几片水煮牛肉到她的碗里,可对方却毫不领情,只傲慢地用筷子把牛肉拨开,继续干扒白饭。
      十分钟后,我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左依依即刻便转过头来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果然,左大小姐那傲娇的脾气是惹不得的。虽然她做的咖喱鸡不太可口,但以第一次下厨的水平来看,却已经相当不错了。可我仍没开口说话,只假装不在意地站起身、含着笑转头离开餐桌往卫生间的方向走去。在左依依疑惑的目光下,我拿着一支牙膏走到她的身旁蹲下,不由分说便拉过她的手臂。果然,在那原本白皙细嫩的右腕上,两个红色的水泡赫然显现。
      “干嘛?”左依依有些不情不愿地问道,可是却并没有制止我的动作。
      “我心疼。”我简洁明了地答道,然后利落地拧开盖子,挤了一些牙膏覆在那两个小红泡上,接着再抓过她的另一只手细细检查,确定没事后才坐回到椅子上。
      左大小姐斜着眼看了看自己的手,一脸嫌弃地问:“涂牙膏做什么?痒死了。”
      “涂了牙膏就不会疼,也不会起水泡。”我说着,故意夹了块咖喱鸡送到自己的嘴里。
      这次,左依依不再反驳,只一边用筷子戳着碗里的白饭,一边别扭地轻声问道:“不是说很难吃么?”
      “哪有说很难吃啊,”我吞下嘴里已经被嚼碎的鸡肉,又扒了几口饭,然后才告诉她:“虽然咖喱酱是辣了点,肉也老了点,但我吃得出你在这道菜里放了一种很不错的调料,所以……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是么?”她皱了皱眉,似乎全然忘了自己刚才还在生气的事,“炒鸡肉的时候好像放了些盐……又或许是因为我倒了几勺橄榄油的关系?”
      “都不是,”我放下碗筷,认真地看着她,“我吃得出来,你在里面放了一种很重要的调料,那就是——你对我的爱。”
      沉默了两秒之后,左依依扯起嘴角笑道:“乐梵,你越来越恶心了。”说完,她便转过头不再搭理我。在事情还没发展到无可挽回的地步之前,我强硬地伸手揽过她、凑近去吻了一下她的嘴角,然后低声道:“依依,‘煮饭婆’这种身份不适合你,做菜煲汤什么的,让我来好么?”
      左依依撇了撇嘴,侧过身子不让我碰:“谁管你要不要做‘煮饭婆’,关我什么事?”
      “好啦,我说实话,”我像小狗一样把下巴枕在左依依的肩上,与她两颊相贴、柔声解释道,“你第一次做的咖喱鸡比我第一次做的要好吃多了,所以我才担心你会在‘煮饭婆’的康庄大道上一去不复返。要真是那样,到时候我该怎么办?厨房可是我的地盘啊。”
      左大小姐挑起眉,淡淡地道:“废话少说,”语气虽然仍无比傲慢,可脸上却已没有一丝恼气,甚至连嘴角都轻微地勾起,“反正你今晚就得给我把这碟咖喱鸡通通都吃掉。”
      “那是当然的,”我一边点头答应,一边又往嘴里扒了几口饭,“连咖喱酱我都要喝个精光。”只要左依依别再进厨房做菜就行,看她被热油烫伤一次,我就心疼一次,恨不得再也不许她踏入厨房半步。
      拍马屁的确是有用的:左依依终于不再字字带刺地反驳我,而是优哉游哉地夹起碗中的牛肉片放入嘴中,嚼了两嚼后,微微含笑地说道:“过几天我想试一下煮意大利面,你不是挺喜欢吃的么?”才刚放下的心又一次提起来,我无奈地翻了个白眼,正想劝她抹掉再进厨房大开杀戒的念头,摆在桌上的手机却响了。我唯有无奈地放过眼前人,侧过脸,瞄到屏幕上显示着“陈杰”二字。刚想接电话,身旁的左依依突然瓮声瓮气地问道:“这么晚了,你男朋友找你想做什么?”
      所谓“沉默是最好的反驳”,于是我径自接起电话:“喂,陈大哥?”
      “小乐,”陈杰的声音一如往常地沉稳,“在家吗?”
      “家?”我皱了皱眉,“我在……”刚想回答“在朋友家”,但一抬眼看到正在吃着排骨的左依依便马上意识到自己已经搬来和她一起住了,于是赶紧改口道,“嗯,我在家。”听到我的话,左依依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随后又夹了块咖喱鸡到我的碗里。我无奈地苦笑,看来今晚势必要把这碟鸡给吃光光才行了。
      陈杰在那头非常客气地道了歉:“对不起,我知道现在这个时候打扰你不太合适,”随后又顿了顿,说,“不过阿明非让我打电话给你,说是想约你出来喝杯东西。”
      阿明?我的脑海里即刻出现了一张五官硬朗、透着威慑气息的面孔——陈杰那刚回国不久的男友张明——他想约我出去喝杯东西?为什么?
      “反正今天是假期嘛,”不等我回话,手机里又传来陈杰的声音,“还是说,你已经佳人有约了?”
      佳人有约?下意识地扭头看向左依依:“我……”却见对方也正挑起眉看我,嘴里还在细细地咀嚼着什么,“也不是有约,不过……”不过就是想和左依依呆在家里享受二人世界罢了,何况我们今天才刚吵过嘴。
      电话里的人却突然迫不及待地打断了我的话:“小乐,你和你的朋友现在怎么样?事情都处理好了吗?”
      “啊?”我想了想,轻声应道,“……嗯,都处理好了。”
      “真的?”陈杰竟兴奋地提高了嗓音,继而又问,“那你朋友……不对,你女友在你家?”听到“女友”这两个字时,我有些反应不过来。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外人称左依依为我的“女友”,这种感觉很奇妙,像是某种占有欲被满足后得到的幸福感:听别人告诉我,我有一个女友,她是我很爱、很爱的人,而更重要的是,她是“我的”,我也是“她的”。
      “嗯,不过……”不知为什么,我突然生出了某种冲动,于是下一刻便轻易地把较为隐私的信息说了出去,“我们已经住在一起了。”刚说完,左依依又一次侧过头来看我,并且若有所思地挑起了眉,似乎正猜测着我和陈杰在聊什么话题。这时,耳边突然传来高分贝的惊叹:“真的?God(天哪)!我现在肯定打扰到你们了,”他竟用带着几分暧昧的语气这么说道,然后又马上补充,“你们在家好好享受假期吧,Bye!”
      还没等我回话,对方已经迅速挂了机。
      “他知道我们的事?”才刚转过头,左依依便开始发问了。
      我笑道:“还记得前几天的那个中午么,当时你来找我,恰好陈大哥也突然带着他的大学同学出现了,你马上连招呼都不打就起身走人,那脸黑得啊……”顿了顿,我故意笑得不怀好意,“吃醋吃得那么明显,谁都能看得出来咱们之间有问题吧?”
      左依依又一次傲娇地挑起了她的柳眉,但却没像我预想的那样即刻否认吃醋的事,而是异常淡然地问:“他找你做什么?”
      “他的朋友——”我想了想,决定还是强调一下,“他的男朋友,前些天我们见过面,说今天正值假期,想约我出去喝杯东西。”
      左大小姐果真是“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模范,她极其迅速地消化了“陈杰是同性恋”这件事,想到什么就问什么:“你见过你的男朋友的男朋友?”
      我翻了个白眼,决定不再搭理越来越爱没事找事的左依依,只默默地转过身、拿起筷子准备继续享用我的咖喱鸡大餐。可这次,左依依却不肯轻易饶过我,她竟又笑着追问:“为什么要拒绝?难得假期,确实应该出去玩玩。”
      “你……是认真的?”我不可置信地转过头看向左依依,发现她的表情并不像是在开玩笑。
      “当然是认真的,”她很理所当然地耸了耸肩,随即柔声补充道,“别人带着男朋友来约你,你也可以带着女朋友去赴约呀。”
      带着女朋友去赴约?我皱了皱眉,两秒后才明白过来左依依的话是什么意思——她想和我一起去见陈杰和张明。
      “可是,”我无奈地扯起嘴角,“我已经把电话挂断了……”
      “再打回去说说不就行了么,”左大小姐孜孜不倦地指导着我接下来该做的事,“就说我们俩在家里呆着有些无聊,想要出去轻松一下……”正说着,她却突然把身子向我贴近,我们的唇几乎都要吻上了,“不过,我不喜欢你叫他‘大哥’。”
      我愣了一下:“不喜欢?”
      “是,我不喜欢并且讨厌以及反感外加排斥你叫他‘大哥’。”左依依一旦激动起来,说话都不带喘气的。
      脑子突然短路的我问了一个相当白痴的问题:“为什么?”果然,我的白痴举动又一次成功地刺激了左大小姐,她笑了笑,温柔地反问:“怎么?你很喜欢叫他‘大哥’么?那你喜不喜欢他叫你‘小妹’呀?不如咱们今晚约出去唱K好了,你和你的‘大哥’一定要合唱《纤夫的爱》给我们听哦。”
      “呀呀哦哦”的语气词听得我直起鸡皮疙瘩,深吸了一口气,识相地举白旗投降:“我现在就打电话给陈杰,告诉他,我要带上我最爱的人和他们一起出去喝杯东西。”
      刚说完,还没来得及阖上的嘴巴就被左依依用力地吻了一下,她在坐正身子前,像是主人赞赏小狗般摸了摸我的脸颊:“乖!”
      很好,被吃得死死的那个人,永远都是我。

      「2011年4月25日星期一 暴雨
      可能是因为凌晨时分才入睡,又可能是因为这段时间一直处于疲惫的状态中,花羡落竟难得地好眠。尽管时候已经不早,她却仍然流连在睡梦中不肯醒来,而我则由始至终都伴在床边、没有离开过。在这短短的几小时里,我发现花羡落的睡姿果真如想象的那样文雅到不行,任谁看到花羡落的睡容,都不会忍心把她吵醒。自她侧卧于床上闭了眼后,掩在被子里的身体便不再轻易翻动,墨色的长发如羽扇般柔和地披散在脑后,要不是发现她的身体因浅浅的呼吸而略有伏动,如此静谧的姿态总让人感觉她是一具出自某位名家之手的蜡像。
      估计时候已经不早了,我飘到窗边掀开布帘的一角,却看到大楼外正下着暴雨。
      回过头,床上那人依旧睡得死沉。
      能好好地补个眠是好事——才刚这么想着,床边的酒店座机却突然响了起来。我还没来得及动作,原本熟睡的花羡落便已被刺耳的铃声吵得皱起了眉。她的身子动了动,继而躺平,接着又举起左臂覆上尚未挣开的双眼。我无奈地飘回床边,想帮点忙,可是却对那依然没有停下的铃声完全没辙——擅自挂断电话这种事,我做不来。半晌后,花羡落又放下了手,微睁的眼茫然地看着天花板,过了一会儿,她用右肘缓缓撑起身子,顿了顿,又慵懒地往后靠向床头、抬手把遮住了右颊的长发撩到耳后。
      花羡落穿着米色的宽肩睡衣,起身的动作让她那白皙的酥肩露了大半,我想撤开自己的视线,可却总是不由自主地往回瞟。她就这么静静地坐在床头,任由刺耳的铃声继续响闹,过了一会儿,花羡落终于侧过脸朝我望来,眼里还含着未睡醒的朦胧。我们对视了半秒后,她一点都不显意外地勾起了嘴角:“……早。”大概是因为才刚醒来的关系,她的嗓音略显沙哑,但尽管如此,却仍透着某种特别的性感,听起来就像被一层薄纱轻轻地滑过耳膜,引得人心悸。
      铃声还在持续着,花羡落最终无奈地转过头,伸手按下了免提键:“喂?”嗓音尚未清朗,明显是还没清醒。
      “大小姐,您还在房里?”熟悉的声线让我即刻想起了昨天那位对花羡落毕恭毕敬的钱经理。
      花羡落皱了皱眉,似乎在思考着什么:“请问现在几点?”
      “几点?现在……现在是上午十点半左右,”对方迟疑了一下后应道,“大小姐,我已经让人备好了早餐,现在给您送过去好吗?”备好早餐?直接备午餐都可以了吧?
      “不用了,谢谢,”花羡落抬起右手,用掌心缓缓地抚了抚颈侧,“我一会儿就走。”说着,她掀开身上的被子,准备下床。
      电话那头的人却突然像年过半百的老母亲一样唠叨起来:“可是,大小姐,早餐还是要……”
      “对不起,”花羡落不等对方说完便自顾自地道,“我要换衣服,有什么事一会儿再说吧。”话音一落就决绝地挂断了电话。
      站在床边听了半天,我终究还是管不了自己的嘴:“刚起床总是要吃点东西的。”虽然现在已经过了吃早饭的时间。
      花羡落倒也答得爽快:“我不怎么喜欢吃这里的东西。”
      听出她语气里的淡漠,我有点讶异地问:“你要直接回家?”总觉得花羡落对这个地方反感得过于明显,哪怕只是一顿非常无辜的早餐也会让她觉得讨厌。不出我所料,花羡落点了点头,随后便拿起衣服往浴室走去。不知怎的,我突然想起昨天那位在餐厅里被她抛下的落寞老人,于是忍不住又多嘴问道:“走之前,不先去看看……你的父亲吗?”
      果然,这个话题是花羡落的某个雷点,她霎时立在原地,半晌后才转过头来:“他大概在昨晚就已经飞到不知哪个地方开会了吧,而且……”花羡落突然又笑了笑,“急着回去的人,不应该只有我才对。”
      我疑惑地挑了挑眉,她却没有让我多想便尽责地自问自答了:“昨天我没有把你的本子带来,今晚你应该是要连续写两篇日记的吧?”
      “啊?”我有点反应不过来,待对方又转过身去才无奈地点点头,“好像是要写两篇没错……”我竟然把这茬给忘了。
      大概十头牛也拉不回花羡落那颗誓要归家的心,她换好衣服后就匆匆下楼,甚至连一声招呼都不打便径自离开酒店。即使早已等候在大厅里的钱经理一再坚持要开车送他的大小姐回家,但花羡落仍倔强地撑着一把白伞独自步入了雨中。我默默地跟在花羡落身后,任由凶狠的暴雨不断穿过我那永远不会再被雨水淋湿的3D身体。看着花羡落那逐渐被雨水溅湿的衣角,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到底发生过什么事让她执拗到这个地步——宁愿辛苦地撑着伞在暴雨中前行,也不愿让豪华的轿车把自己安安全全地载回家。
      花羡落,谜一样的女人,她实在背负着太多太多的故事。和花羡落相处的时间越长,她对我的吸引力便越大,我越来越害怕自己会深陷其中,却也越来越离不开这个人。如此下去,到底是对还是错?如果是错,我又该怎样修正它?
      “在看什么?”轻柔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花羡落不知什么时候拿了条白毛巾站在我的右后方、正侧过头擦揉着自己的湿发。回家后,她即刻便跑到浴室里洗澡,而且竟然还在里面整整呆了一个多小时才肯出来,像是已经在沙漠中生活了好几个月没碰过水似的。
      我对她笑了笑,然后转过头望向窗外:“雨下得好大。”看着雨滴像是小石子般不断地砸在窗上,总会有些战兢,感觉一个不小心窗户就会因承受不住击打而破裂,继而整间屋子都将被冰冷的雨水灌满。
      花羡落也轻笑了一声:“总说春雨绵绵……现在看来,春雨也有不温柔的时候。”
      “比起阳光,我更喜欢阴雨,”我忍不住把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不是这样粗鲁的暴雨,而是你说的那种温柔的‘春雨’。那个时候,只要呆在屋里,就会觉得……”
      “就会觉得整个世界都很安静,”花羡落突然把话接了过去,她一边看着我,一边笑道,“懒懒地什么事都不想做,就这么听着外面的雨声,那种感觉非常舒服。”
      没错,就是这种感觉。
      刚才那番无意的对话似是某种让人难以察觉的细线,悄悄地把我和花羡落栓在了一起。好像和小学同学在学校的某个角落里偷偷交换了共同的小秘密般,我们霎时都不发一语地含笑看着对方,几秒后,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于是便顺口问道:“前天上午你出门的时候接了个电话,好像……是警察打来的?”
      “警察?”花羡落皱了皱眉,“你是指王警官打来的那通电话?”
      我点点头。
      “他打来是想告诉我,”花羡落抿了抿唇,一边擦着发,一边看向窗外,“上次闯进我家的那个男人已经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了,但是为了以防万一,他劝我早点搬家。”
      医院?是指精神病院么?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花羡落又笑着问:“你也认为我应该搬家么?”
      “搬家?”缓了缓神,我应道,“确实搬了家比较好,万一……”万一那个男人被释放出来,后果将不堪设想。
      花羡落的笑容里竟露出了少有的狡黠,她不慌不忙地打断我的话:“可是,我已经搬家了不是么。”
      从18A号房搬到18B号房也算搬家?我愣了半秒,随即只能无奈地耸耸肩,不想再费口舌劝花羡落做她不愿意做的事。
      一时之间,我们两人都没再说话,花羡落就这么静静地站在我身旁,一边用毛巾擦着发,一边看着窗外仍在飘飞的雨滴。除了雷声和雨声,略显昏暗的屋子里显得出奇地安静,而我的心里,更是出奇地平静。悄悄地转过头看了看身旁那人的侧脸,我想,或许应该学会珍惜这个能够和我安静地呆在一起却不觉得尴尬的人——可是,我还有资格“珍惜”吗——本来还算愉悦的心情在想到这个问题后瞬间便跌入了谷底。
      却在此时,花羡落突然伸出手紧紧地握住了我那随意垂在身侧的右腕。我被她的举动吓了一跳,霎时只能僵着身子一动不动,而花羡落则皱起眉、认真地看着我的脸,似乎在思考些什么。
      “怎么了?”我疑惑地问。
      花羡落却不答话,只擅自抓过我的右手往她的腰腹摸去。如此暧昧的动作让我措手不及,下意识地想挣脱开来,可对方却比刚才更用力地握紧我的手腕、不让我退却。下一刻,我的手便碰上了……或者是“按”上了她那纤细的腰侧。还没等我开口,花羡落突然问道:“能碰得到我的衣服么?”
      什么?
      “衣服,”见我没反应,她又耐心地重复道,“你能碰得到我的衣服么?”
      皱了皱眉,我想反问花羡落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但看到对方那一脸认真的表情,我唯有暂时先放下好奇心、听话地把感觉集中到自己的右掌上,片刻过后老实地告诉她:“能。”宽松而轻薄的丝绸布料非常滑手,而那被掩在里面的平坦小腹更是让我收不住心神。
      花羡落挑起左眉,突然又拉着我的右手朝窗户碰去。可想而知,我的指尖一下子便穿透过坚实的玻璃,伸出到下着暴雨的室外。我完全搞不懂花羡落到底想做什么,刚要提问,却又听到对方在自言自语:“按理说,应该能碰得到才对……”她皱着眉,半晌后抬起自己的右手按上了紧闭着的窗户。下一刻,她再次拉过我的手往窗户碰去。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才刚吐出几个字便即刻闭上了嘴。
      因为,我的手没有如刚才那般轻易地穿过玻璃,而是像花羡落的手一样,结结实实地按在了窗户上。
      我愣在原地盯着自己的手,半晌后又转过头看向花羡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现在这种情况,到底算是怎么回事——原本打算推掉的邀请,在左依依的坚持下无奈赴约,于是,我带着自己的真女友来到某家著名的咖啡馆里和自己的假男友见面。坐在不太宽敞的隔间内,我有些尴尬地向身旁的左依依介绍道:“呃……这是陈杰,我同事,”然后又转过头朝坐在对面的陈杰笑了笑,“她是我的……”
      对方却擅自把话接了过去:“她是你的女朋友,”陈杰意味深长地勾起了嘴角,随后又对左依依低声道,“很抱歉,那天无意打扰了你们的约会,我实在是迫不得已才这么做的。”确实是打扰了我和左依依,但那顿饭却算不上什么约会。
      “没关系,”左依依倒是笑极其坦然,“你和梵的事我已经听说了,帮个忙而已,没什么的。”没什么的?我忍不住偷偷翻了个白眼,也不知道是谁在家里为了我那一声“陈大哥”吃了半个多小时的飞醋。
      “阿明去了卫生间,一会儿就回来了,”陈杰说着,又极其客气地回笑道,“这么晚还约你们出来,真是抱歉,不会耽误你们的休息时间吧?”
      左依依看了我一眼:“没事儿,反正在家里呆着也挺无聊的,是不是,梵?”
      “……嗯,”我笑了笑,随后侧过头对陈杰试探性地问道,“那个,我可不可以叫你Jack?”
      大概这个问题实在是问得太唐突,陈杰似乎有点反应不过来,只疑惑地看着我。
      “我觉得‘陈大哥’这个称呼有点怪,”我无奈地扯起嘴角、干笑一声,心虚地解释道,“上次,我听到阿明叫你Jack……”
      “当然可以,”不等我说完,陈杰便爽快地答应,“叫我‘陈大哥’或是‘Jack’都没问题……要不,你叫我‘杰’怎么样?”说着,还暧昧地勾了勾嘴角。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左依依突然朝我贴近,她貌似不经意地伸过手来勾住我的臂弯,接着又拉过我原本覆在大腿上的右手,极其自然地与我十指紧扣。太过亲密的接触让我感受到对方那隐藏在微笑皮囊下的警告,于是我即刻笃定地告诉陈杰:“我还是叫你Jack好了,这样比较顺口。”
      陈杰挑起眉,了然地笑了笑:“没问题,”他把双肘枕到桌上,朝我们倾过身子、低声道,“这个地方还是很值得来一趟的,我可是提前了一个星期才订下了这个隔间,要不咱们可来不了,假期里客人多得很。”
      我听了,下意识地侧过头环顾四周。
      这家咖啡馆的室内灯光设置得非常柔和,恰好能让人看清事物却又不会太过刺眼。某处的音箱里正播放着蔡琴版的《张三的歌》,轻轻柔柔的旋律飘悬在每个角落,让人感觉非常舒适。更令我喜欢的是,这里七、八十年代的装潢总使人产生错觉,仿佛走进了某部怀旧电影的场景里、暂时和纷乱的现实世界隔绝开来。由于布局的关系,馆里的客人似乎并不多,但只要细细一看,就会发现每个餐桌都坐满了人——这里的生意很不错。
      “据我所知,”仍旧贴靠着我的左依依突然开口发问,“节日期间,就算是提前一个星期也不可能在这个地方订得到位置,而你却能订下一个最抢手的隔间?”
      陈杰微微一愣,随后讪笑道:“还是被看穿了吗,”他佯作羞愧地吐了吐舌头,“对不起,我走了后门,这里的老板是我朋友。”一个大男人在无意间做了小女生吐舌头的动作竟不会让人感到恶心,只是平添了几分淘气。
      左依依若有所思地笑了笑:“能和这家店的老板做朋友,看来你很不简单呢,”顿了顿,她又轻声补充道,“对了,忘了告诉你,我姓左。”
      “姓左?”陈杰挑起右眉,回笑了一声,“左小姐,其实我和你一样简单,也只是个为了生活而努力打拼的人罢了。”
      我被他们俩这番莫名其妙的对话弄得一头雾水,懒得凑过去瞎搅和,只能无奈地侧过脸继续打量四周。
      突然发现桌子旁放着个小架子,里面挂着一摞摞装订得整整齐齐的报纸,我才刚好奇地抽出了其中一份,却又听到坐在对面的陈杰轻声道:“这家咖啡馆的最大特色就是这些报纸,”他说着,低头喝了口温水,又道,“馆里一共有十二个隔间,每个隔间都用月份起了名字,而这些报纸,就是按照隔间的月份名所摆放的。”
      我还是听不太懂:“按照月份摆放?”转过头,又随手翻了翻那个架子,却发现里面的报纸全都出自同一家报社。
      “我们这个隔间的名字是‘April’,也就是四月份,”左依依拿过我手中的报纸,耐心地解释道,“你看,这份就是去年四月二十一日的报纸。”
      “去年?”我扯了扯嘴角,“为什么还会有去年的报纸?”
      陈杰笑了笑:“这就是这家店的特色,自三年前开张以来,店主把每年四月份的报纸都集中到了这个隔间的架子里,而其他月份的报纸就会放到其他的隔间去,比如说五月份的报纸就会放到……”他指了指对面,“放到那个叫‘May’的隔间里。”
      我又抽出另一份报纸随意地看了看:“都是同一种报纸?”
      “是。”陈杰点点头。
      “这样做不是很奇怪么,”我皱了皱眉,继续毫无目的地翻看着手中的报纸,“一般人会没事特意去读几年前的报纸吗?而且现在的科技那么发达,已经可以在网上看到多年以前的新闻内容了吧,还需要这样特意……”正说着,左依依却突然扯过我手中的报纸,插嘴道:“这个新闻我知道,”她指了指一个报道本市市民在某个广场自发纪念张国荣逝世八周年的新闻,“今年四月一日的时候,Jenny也参加了这个活动,当时还有不少明星到现场唱张国荣的歌。”
      我听了,下意识地瞄了瞄这份报纸的日期:「2011年4月2日」。
      看到“张国荣逝世八周年”的新闻,不由自主便想到了“愚人节”这个日子,心里突然有种说不出来的别扭。我又略略地翻看了几页后,刚想把报纸收起来,某个躲在角落处、非常不显眼的标题却突然闯入了我的视线——「六岁女童莽闯红灯捡球,年轻女子扑身以命相救」。

  •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又更了:)感谢各位读者的支持,实习的事情已经落实下来,将来又会更忙了 = =||| 但我不会弃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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